市民趙婆婆說,自己和李大爺共同生活了五六年。李大爺過世后,趙婆婆卻因為一筆8萬元的積蓄,和李大爺?shù)呐畠浩鹆藸幾h。 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,我們一起來看看。
趙婆婆和李大爺之前都是老年喪偶,后經(jīng)人介紹,才在一起搭伙過日子。在他們共同生活期間,李大爺有一筆積蓄,共八萬元。趙婆婆認(rèn)為,這八萬元錢也有她的一份。
趙婆婆認(rèn)為,這八萬元錢是她和李大爺?shù)姆蚱薰餐敭a(chǎn)。所以,李大爺過世后,她就以此為由提出了分割財產(chǎn)的要求。當(dāng)時,李大爺?shù)亩畠豪顫嵟客ㄟ^轉(zhuǎn)賬的方式,向趙婆婆支付了四萬元??珊髞?,李潔女士又找到了趙婆婆,要求她退還這四萬元錢。 李女士認(rèn)為,父親那八萬元積蓄不能算作趙婆婆和她父親的共同財產(chǎn)。所以,李女士要求趙婆婆退還這四萬元錢。
李女士認(rèn)為,這八萬元錢是她父親平時積攢的,趙婆婆沒有出過一分錢。所以,在李女士看來,這八萬元被稱作是父親留給兒女們的遺產(chǎn)更合適。
那么,這八萬元到底能不能分給趙婆婆呢?記者咨詢了京師律師事務(wù)所的黎陽兵律師。黎律師指出,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的前提, 是 要取得合法的婚姻登記手續(xù)。所以,在這件事情中,這八萬元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。但是,李大爺?shù)淖优呀?jīng)將其中四萬元錢給了趙婆婆的行為,可以被視為贈予。
黎律師建議,如果李大爺?shù)淖优畧猿忠w婆婆還錢,趙婆婆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權(quá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