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市新橋店,在門口張貼停業(yè)公告,將于7月11日起閉店。屆時,超市方也將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。隨著閉店日期臨近,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矛盾逐漸顯現(xiàn),雙方的焦點就在于,經(jīng)濟補償金到底怎么算?
員工在這里工作了多少年,超市方就將給予多少個月的工資,作為經(jīng)濟補償金——雙方在這一點上基本能夠達成一致。而雙方的分歧就在于,到底是按照基本工資計算,還是按照全部收入計算?
按照員工的說法,超市方只愿意以基本工資作為基數(shù),為員工計算經(jīng)濟補償金。然而員工的收入不僅包括基本工資,還有一部分績效工資。鄧先生展示了自己5月份的工資構成,其中基本工資是2330元,加上“加班費”等,一共應發(fā)三千二百多元。
員工要求按照過去一年的月平均總收入作為基數(shù),被超市方拒絕。事實是否如員工所說,記者向超市方求證。店長在驗證了記者身份后,明確拒絕接受采訪。
記者隨后撥打了超市總部的客服電話,表明了身份和采訪意圖。
不過,在接下來的四個小時內,記者并未接到相關來電。對于員工和超市方的分歧,記者咨詢了630法律服務團的田小江律師。
田律師表示,員工們的訴求有法律依據(jù)。目前,雙方仍在協(xié)商此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