尹女士遇到一件奇葩事。自己購買的商品房,已經修好了,也到了交房的時間,甚至連房子的產權證也辦下來了,然而,開發(fā)商卻拒絕交房。而對于拒絕交房的原因,開發(fā)商確實支支吾吾、吞吞吐吐。
2023年年底,尹女士購買了華美翡麗山的一套商品房,并且支付了首付款, 辦理了按揭貸款。合同約定在去年年底交房。然而,當尹女士來接房時,開發(fā)商卻說交不了房,要求尹女士換房。
尹女士說,原本這套房子是買來結婚用的。然而,開發(fā)商拒絕交房,還強行要求他們換房。實在沒辦法,尹女士被迫同意了開發(fā)商換房的提議,然而沒想到的是,如今,換房也換不了了。
花了一百多萬購買的商品房,房子修好了,產權證也辦好了,開發(fā)商卻拒絕交房。這讓尹女士很是想不通。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,記者首先撥打了購房合同上開發(fā)商所留的電話號碼,然而,一直無人接聽。隨后,記者又來到了華美 翡麗山的售房部。一位工作人員承認,尹女士的遭遇屬實,但是具體什么原因無法交房給尹女士,他們也不太清楚。
這位工作人員表示,目前,他們之前確實提議尹女士換房,但是由于換房流程比較復雜,所以遲遲沒有敲定,預計下周應該能有一個確切答復。
自己購買的房子拿不到,退而求其次,同意開發(fā)商的換房提議,卻屢屢被爽約,尹女士和家人十分氣憤。如今,尹女士拒絕換房,要求開發(fā)商交付自己購買的這套房子。
對此,律師表示,尹女士購買的商品房,已經修好,達到交付標準,而且尹女士的產權證也辦理完畢,那么,這套商品房作為尹女士的不動產,產權明晰,開發(fā)商沒有任何理由和權力拒絕交房;不過,開發(fā)商可以與尹女士協商,對商品房進行回購,或者等價換房;開發(fā)商如果一直拒絕交房,那么,尹女士直接起訴開發(fā)商,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,并且賠償損失。目前,尹女士還在和開發(fā)商就此事進行協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