譚女士介紹,今年4月初,她花費4萬多元,在南岸區(qū)卓馳二手車行購買了一輛馬自達阿特茲。當時,譚女士找了個中介,把車開到就近的車管所辦理過戶手續(xù)。在這期間,就發(fā)生了點小插曲。
譚女士把情況反饋給了二手車商。4月21號,二手車商和譚女士一起到江北車管所,把車輛順利過戶到譚女士名下。原以為所有問題都得到了解決。一個月后,譚女士把車輛送去高新區(qū)車管所年審,沒想到又出了狀況。
譚女士提供了這份河南省輝縣市公安局2022年出具的《扣押決定書》。前車主王某某,因為2021年10月涉嫌詐騙,河南省輝縣市公安局決定扣押這臺車。根據(jù)車輛大本登記信息,2021年3月,王某某確實是這臺車的車主;車輛在過戶給譚女士之前,還經(jīng)歷了三次轉手。如今,車輛已經(jīng)被扣了十幾天。對于此事,卓馳二手車行工作人員介紹,他們從事二手車行業(yè)多年,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。
二手車行工作人員介紹,這輛車因為貸款沒有結清,被銀行拖走后,經(jīng)過河南法院拍賣流入市場;同時,當時的車主王某某因為涉案,這臺車被警方申請扣押。由于河南當?shù)胤ㄔ汉途經(jīng)]有溝通,所以才造成了現(xiàn)在這個局面。目前,他們已經(jīng)配合警方,積極協(xié)調,希望能盡快幫譚女士解決問題。
針對譚女士的遭遇,有法律人士表示,雖然車輛買賣合同成立,也已經(jīng)過戶,但登記過戶只能作為對抗善意第三人的對抗要件,無法證明登記人系車輛的實際所有人。如今車輛被扣押,譚女士可以要求解除買賣合同。
譚女士希望卓馳二手車行能盡快幫她溝通,順利提車。否則,她會按照律師意見,通過法律途徑,解除合同,挽回損失。